关于转发河南省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豫老龄办〔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确保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认真谋划,重点培育。要认真对标对表《通知》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分别遴选确定一个基础好、特色优、有亮点的农村或城镇社区作为创建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并于4月10日前将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拟于4月中旬组织人员对拟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另行通知),并推荐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
三、加强指导,强化检查。要真正俯下身子深入基层,加大创建工作检查指导力度,作好政策保障和服务工作,加强创建工作培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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