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3年上半年,全市卫生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委党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坚持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存在个别县(市、区)对重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等突出问题。为确保省(市)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见成效,现就做好下半年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时发放计划生育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发放,是一项重要的政府民生工程,事关计划生育家庭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南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建立河南省财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通报和约谈机制的通知》(豫财社〔2022〕72号)精神,在做好计划生育农村、城镇奖扶和特扶对象审核和数据上报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每年12月底前,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对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市、区),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视具体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
二、强化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落实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省、市人口监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基层人口监测网络队伍,完善出生上报机制,重点做好基层数据收集、质量把关、逻辑审核(特别是国卫统120表和MIS出生一致率)、在线上报等工作,乡镇村级重点做好源头出生个案信息采集、共享信息比对、生育登记个案信息补充等工作。各县级上报单位要定期登录国家人口统筹应用管理平台,按季度上报国卫统120表,督促乡镇及时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出生信息、核查生育登记信息。
三、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医疗机构要按照河南省总工会等3部门《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深入推进医育结合,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利用自有或租赁房屋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务。到2023年年底,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立1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办的托育机构。二是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实施托幼儿一体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商卫〔2023〕1号)精神,主动与当地教体局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幼儿园规划布局有保障、学位资源充足、公办体系完备、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财政支持保障等优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三是压实2023年千人口托位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有效增加当地托位数;落实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托育服务机构工作台账,健全季报告台账管理和统计监测制度,确保各县(市、区)年度千人口托位目标任务完成。四是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和评选活动。在省卫生健康委调研睢县“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指导睢县对标对表评选标准,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硬软件设施,提升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水平,力保睢县评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成功。组织商丘市托育服务中心和睢县托育服务中心申报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开展第二批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托育机构,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提高全市托育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五是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明确的“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家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立项、编制规划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四、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审批程序,并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2023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大力发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三是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2023年,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要达到75%,其中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要达到85%。9月1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年度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估验收。四是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开设安宁疗护机构(病区)或床位,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2023年,全市所有县(市、区)要设立安宁疗护机构(病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组织指导梁园区中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民生分院打造安疗结合实践样板。五是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医疗机构要按照《2023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河南省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选派学员前往河南省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确保圆满完成培训各项工作任务。培训期间,要确保学员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
五、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1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卫老龄〔2023〕12号)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意见》明确提出的7方面重点任务和18项措施落地生效。组织永城市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指导永城市十八里镇柘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演集街道永城中医康复医院和夏邑县韩道口镇卫生院打造医养结合实践样板。督促夏邑东城医院、夏邑安康中医院按照项目核查任务清单要求,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建设任务。依托市中医院—河南省医养结合质控中心商丘分中心,对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举办全市医养结合质量控制培训会,着力提高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实国家医养结合监测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六、扎实推进老龄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方案》精神,组织当地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全国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二是按照国家、省老龄办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敬老月”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传统美德。三是完成省、市老龄办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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