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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467U-2021-000001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7-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安排

2021年度商丘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度商丘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和目标

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原则。2021计划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9名(含永城市一名)、乡村医生423、骨干人员10(详见附件)。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满意度。

二、2021年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培训

根据需求,各县(市、区)遴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到商丘市立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全科医学新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社区联防联控的综合能力。线下培训时间为1年。

(二)乡村医生培训。以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或已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主,从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以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基层适宜技术为主,包括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早期识别、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随访管理等综合管理能力。为进一步缓解工学矛盾,乡村医生线下培训基准时长调整为30天,标准为120元/人/天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培训。根据需求,各县(区)遴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师,到商丘市立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等综合管理能力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120天。

鼓励各县(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针对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学员从有意愿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中遴选,优先从新进入村医队伍的大学生村医中推荐,培训应在医师资格考试前实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学员从相关需求较迫切或有一定中医基础的学员中遴选。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培训学时,相关学时计入乡村医生线下学习总学时。国家项目办将对相关培训大纲进行修订,并组建专家团队为有需要的省份提供师资培训支持。专题培训和相关师资培训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安排。

三、培训方式

本培训项目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依托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目前全市已完成培训任务数的分配及学员遴选工作。

项目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于7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

项目非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可参加相应类别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   

(二)线下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在商丘市立医院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由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在县级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

鼓励各县(区)各培训基地结合基层实际,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项目定向学员须在7月30日前先完成线上学习,再进入线下培训。其中,乡村医生、骨干人员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线下培训,骨干全科医生培训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下培训。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学员完成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为保证培训效果,国家项目办将组织项目定向学员于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学员培训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证书。

四、经费安排和使用

202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我市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各县(区)各培训基地要做好项目资金结转工作,将2020年项目尚未执行完的资金纳入2021年项目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应当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要结合实际使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部门和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将人员培训与定点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在制定培训计划时,优先满足贫困县的培训需求。

各县(区)各培训基地要严格资金管理,根据线下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用于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交通费等项目培训相关支出,并做好培训通知、会议手册、签到表、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与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培训之间的有效衔接,尽量避免基层人员重复培训,确保培训项目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加强基地建设。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国家项目办将开展培训基地备案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基层实际,在备案第一批基地基础上,再推荐一批教学能力强、适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践培训的机构作为培训基地向项目办备案。鼓励培训基地创新培训形式,认真遴选师资,组织开发课程和编写教案,更好地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

(三)做好需求对接。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重点,确保培训需求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相匹配,既符合学员培训意愿,又能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专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申报培训内容,探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线下培训。

(四)做好项目过程监管绩效评价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委托项目办对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督导和评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绩效考核的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开展专题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加分项。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国家、省卫健委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工作,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学员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学员和机构予以表扬。

 

附件: 2021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表


附件:

2021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表

 

 

县(市、区)

培训人数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365天

乡村医生30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120天

梁园区

1

24

1

睢阳区

1

30

1

示范区

1

30

1

民权县

1

60

1

宁陵县

1

45

1

  

1

69

2

虞城县

1

84

1

柘城县

1

45

1

夏邑县

0

36

1

永城市

1

/

/

合计

9

42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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