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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9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卫扶贫〔2021〕1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委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114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以健康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保持攻坚态势,巩固并拓展健康扶贫脱贫成果,落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坚持“四个不摘”,确保在过渡期内帮扶政策和投入机制稳定,确保健康扶贫成果有效巩固,又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实现有效衔接。

二、工作重点

(一)精准动态管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

要充分利用河南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及时核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要深入到村,管理到户,落实到人,精准到病,细化到治疗方案和保障措施,做到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患病贫困人口应治尽治,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通过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掌握贫困患者患病信息,为后续开展靶向治疗提供依据。同时掌握县域内大病或慢病疾病救治进展,掌握县域内不同疾病、不同人群疾病经济负担,为贫困患者提供更加精准的医疗救助保障。  

(二)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我市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十个一”工作标准,即:一户一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一户培养一个明白人;一户一张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一户一本健康教育手册;一户一个健康扶贫爱心小药箱;一户一个家庭医生联系牌;一人一张贫困人口就诊卡;一人一张居民基本医保卡;一年一次健康体检;一病一个健康处方,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签约率达到100%。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患者的分类健康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履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三)持续开展大病专项救治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2020年已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25种扩大到30种,确保全市现有未脱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对感染新冠肺炎的贫困患者,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出院后落实好出院随访和后续追踪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好贫困人口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 

(四)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严格按照我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和医保制度“全覆盖”的有关工作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清零”成果。对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短板比较突出的县(市、区)、贫困村(已脱贫村)、贫困人口较多的县、村和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挂牌督战,督促各地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确保剩余因病致贫返贫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  

(五)强化县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按照“严格标准、填平补齐”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县乡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县级政府责任,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通过培养培训、社会招聘、退休医师返聘、对口帮扶、县域内调剂等方式,稳定和巩固消除合格医生“空白点”成果。持续开展城乡医疗机构“等额对调”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县域诊疗能力。 

(六)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对全市剩余贫困人口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及时将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综合保障,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保持政策稳定性,确保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90%左右。将现有的贫困人口“3+3+N”(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各县(区)自主探索的补充保障政策。)医疗保障模式逐步固化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救助政策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落实贫困人口县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七)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优先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免费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重大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源头干预,有效阻止疾病代际传递。深入推进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创建卫生县城、健康村镇和健康家园。持续开展“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名医名家走基层·送健康”等健康促进专项活动,促进农村贫因人口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八)推动健康扶贫与县域医改深度融合

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有序推进贫困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乡聘村用”试点工作,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基层医疗卫生网底。 

(九)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健康商丘有效衔接

有序推进现有精准健康扶贫特惠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将健康扶贫政策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贫困地区健康促进“321”攻坚行动同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健康环境促进等健康商丘行动相结合,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因病致贫。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攻坚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要和当地医保、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切实转变作风。持续推进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健康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数字脱贫。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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